欧盟国国民
欧洲经济区国民可以没有任何限制地前来英国,并在英国生活,工作或者学习。
他们可以在这里居住三个月,如果“符合要求”则可以住得更久。符合要求的人包括求职者,就职者,个体经营者,自给自足者以及学生。
家庭成员,无论是否来自欧洲国家,在满足一定的限制条件下,都可以和欧洲经济区国民一起来英国生活。家庭成员有两类:直系和非直系。不同规则适用不同类型。
符合要求的欧盟国国民的家属也可以在更宽的范围内保留在英国居住的权利,即使在符合要求的欧盟国国民去世,或者婚姻或伴侣关系解除的情况下。
欧洲经济区国民和他们的家属有权获得一份证明他们在英国移民身份的文件。依照欧洲经济区条例,欧洲经济区国民及其家属在英国居住满五年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权,和接下来的英国公民身份。
如果您需要任何有关欧盟法的咨询,包括欧洲经济区国民家庭许可,欧洲经济区国民居留卡,欧洲经济区国民享有的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请联系我们咨询。
重要提示:经过2016年6月23日的全民投票,51.9%的英国选民投票赞成离开欧盟。
“欧盟条约”(“里斯本条约”)第50条规定了离开欧盟的程序,规定英国需正式通知其打算离开欧盟的意图,并在启动后两年解除欧盟成员国身份。
英国政府已经在2017年3月启动了第50条。然而,在此过程中,英国仍是欧盟成员,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国民在英国正式离开欧盟前的权利保持不变。
预计在英国离开欧盟时,英国政府会就欧洲经济区公民的身份做过渡性安排。这一安排的性质和范围迄今未知。
如果您对此过程有任何疑问或疑虑,请联系我们的团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