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已经修改了针对业务因持续的病毒大流行而中断的一级企业家的冠状病毒(COVID-19)指导建议。
内政部已经阐明一级企业家可以通过在相关的12个月内将不同月份的多个工作合并在一起来满足创造就业的要求。
正常移民法规规定:“短于12个月的不同工作不能合并在一起构成12个月的期限”。
因此,内政部于2020年4月20日更新的指导意见为企业家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否则他们可能面临无法满足下一阶段移民程序要求的风险。
一级企业家仍然可以根据需要使任何雇员休假,尽管雇员休假的时间不会计入满足创造就业机会的要求的时间里。
不能在签证到期前总共雇用员工12个月的一级企业家移民可以临时延续其签证,以便获得更多时间来满足要求。这项安排将继续适用于2020年5月31日之后提出的申请,前提是这些申请中就业机会的创造因冠状病毒大流行而中断。
佳森律师事务所在一级企业家签证申请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如果您需要有关一级企业家签证途径下的您的状态的任何帮助或建议,请联系佳森律师事务所。
请注意,此博客中的信息为发布日期和时间的最新信息。有关基于COVID-19大流行的政策和指导的情况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更改。我们将密切监视可能受到冠状病毒影响的英国移民的各个方面,因此请确保随时关注我们将在此网站上发布的其他博客和文章。
本博客中的信息仅为一般信息,并不全面完整或旨在提供任何法律意见。尽管我们会尽所能地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法律在博客发布之日是最新的内容,但应该强调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并不一定反映当今现行适用的法律。佳森律师事务所对访问或依赖本博客中包含的信息可能引致的损失不负责任。如果您希望就当今适用的法律寻求法律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佳森律师事务所会在与客户签署书面协议后提供法律意见。
©版权所有 -佳森律师事务所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