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在8月4日发布的题为"为申请庇护失败者和其他非法移民提供支助的改革"的磋商文件中提出了一些建议。政府提议在2016年7月1日推出这些措施。
目前,对寻求庇护者提供的支助,例如住宿和每周的现金津贴,是由内政部根据《1999年移民和庇护法案》第95条的法规提供的。
法规的第95(1)条表示:
内政大臣可给下列提供或安排支助-
(a)寻求庇护者,或
(b)寻求庇护者的受养人,且在内政大臣看来此寻求庇护者是穷困潦倒的,或者在一段的期间内可能变成穷困潦倒。
然而,根据法规第94(5)条,有受养小孩的寻求庇护者,即使庇护申请被拒绝,或者所有的上诉权都用尽,他们仍可继续领取财政援助。英国政府表示在2014-15年他们大约给庇护申请失败者提供了7300万英镑的财政支持,现行法规提供的保护"给人们带来了一个错觉",它给人们滥用法律提供了机会,我们需要"重新平衡"。
英国政府表示他们会继续致力于履行国际义务以满足欧盟指令2003/9/EC设立的为寻求庇护者提供基本的财政支持,而且也就"为难民提供这一安全的避难所感到骄傲"。但是,政府建议对庇护申请失败者和其他在英国非法居留的人士削减"提供支持的范围和去除诱因"。
磋商文件为庇护申请失败者及其家人提出了所谓的"宽限期",即庇护申请失败者必须在他们的避难申请失败后离开英国的时间。期限由他们的庇护申请被最终拒绝以及上诉权利被完全用尽开始算起。现行法律规定,没有受养子女的庇护申请失败者有21天离开英国的时间。根据政府的新计划,带有受养子女的寻求庇护者将在申请被拒绝的28天后失去内政部给他们提供的财政支持。这一家人然后需要离开英国,除非他们可以证明有超出他们控制而阻止他们离开的真正困难,比如医疗问题,返回到战争地区,或者旅行证件的行政问题。他们将没有权利提出上诉来延长这一宽限期。新法规将被纳入主要立法,适用于那些在2016年7月以后得到庇护申请结果的庇护申请人。
该文件称:"避难申请失败者是非法移民,没理由可以比其他在英国的非法移民获得更多的福利。"然而,许多人权,寻求庇护者和难民组织,包括联合国难民署,认为即使寻求庇护者的申请被拒绝,他们也不应该被认为是非法移民。联合国难民署的网站上表示"没有虚假的或非法的寻求庇护者这一说法。作为一位寻求庇护者,他/她已经进入了确定难民身份的法律程序。每个人都有在另一个国家寻求庇护的权利。不符合要求而不能得到保护的寻求庇护者将不能得到难民身份,可能需要被遣返,但只是因为他/她不能获得难民身份并不代表他/她是虚假的寻求庇护者。"
尽管英国政府已经声明内政部对寻求庇护失败者停止提供财政支持的举措不会引发侵犯人权的问题,它还是邀请了各界组织和各地当局就磋商文件中的提议提供建议;尤其考虑"宽限期"是否太长的问题。非政府组织对提议的回复目前看来都比较消极。难民委员会的回复是:"政府已经启动了准备让脆弱的家庭流落街头的新计划磋商...这一可悲的计划可能会使一些家庭变得无家可归,身无分文,因为他们将为生存而挣扎。"难民计划组织把政府的计划称之为有"严重缺陷"。
值得一提的是,10年前工党政府企图实施在最近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类似措施,但实验没有取得成功,所以只好作罢。
此提议只是自普选后宣布或提出的一系列旨在减少庇护申请和非法移民数量措施的一部分。英国政府最近采取了更加强硬的语气来强调移民问题。它宣称英国"不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国家",那种吸引人们前来英国的"反常动力"必须停止。尽管发出这样的豪言壮语,磋商文件表示英国政府承认"在新法规付诸实施以后,内政部突然停止对现有庇护申请失败者提供财政支持的行为将会不切实际",而且提出"会就这些案件的管理落实过渡性安排"。英国政府已经尝试强调对突然失去支持而又真正需要支持的庇护申请失败者的担忧,尤其是当儿童的福利受到威胁的时候。因此,政府已经表示新法规不会自动地适用于所有庇护申请的失败者及其家庭,但会逐案评估。我们拭目以待这些提议最后在2015年9月的磋商期结束后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出台。